花蓮縣議員傅國淵籲盡速清理漂流木/恢復景觀市容
【花蓮報導】 「針對花蓮縣漂流木所有權屬一案」引發許多爭議紛爭,讓花蓮民眾與政府相關執法單位產生矛盾與衝突,為此花蓮縣議員傅國淵特別在定期會中籌組專案會議,針對天然災害發生時引發的漂流木問題尋求更明確的權責,讓花蓮環境更快恢復原狀也讓有需求民眾知法適法。
花蓮縣議會在縣議員傅國淵提案下召開專案會議,並做出議決提供相關單位,希望能盡速恢復環境之原貌,專案會議決議事項如下:
(一)依據農業部「處理天然災害漂流木應注意事項」第8條規定:「禁止使用機具搬運野溪、河川區域内之漂流木」,查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址:https://www.forest.
gov.tw/0002682)-漂流木專區-懶人包專區-【我想撿漂流
木!什么時候可以撿?】-「撿拾時之漂流木禁止裁切、禁
止使用機具搬運,也禁止撿拾已註記有國有、公有、私有
註記或烙印等記號。」等Q&A。由於本次強颱康芮帶來強
風豪雨致花蓮各鄉鎮沿海岸線帶來1萬3000噸漂流木,為
近10年來最多,本案建請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花蓮分
署函示中央,面對臺灣每年有颱風,現今法規是否得以因
應極端氣候頻繁影響,是否可將法規鬆綁或以專案規定,
在一定時間内,民眾得以機具搬運、裁切方式處理漂流木,
以加速海岸線、漁港、漁業、船運恢復,也保育海中生物
及珊瑚礁。
(二)建議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花蓮分署可採以漂流木所有管轄區作天然災害漂流木清理、漂流木及其廢棄物清理集運等招標,以利一次性清運。
(三)為增強地方的防災應變能力,未來針對巨量漂流木災害應成立專案應變小組因應,並強化第一線人員通報、辨識、
檢尺等能力的教育訓練、跨機關防災整備聯繫會議,並不
定期辦理「漂流木防災演練」。
(四)未來漂流木災害影響港務公司及花蓮區漁會進出港不便,導致港務公司跟花蓮區漁會代為處理漂流木等費用,建請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花蓮分署一併考量納入損害賠償程序。

會議於花蓮縣議會舉行,與會的除了有會議主持傅國淵議員之外,還有魏嘉賢議員、笛布斯議員及蔡依靜議員等參與會,大家都希望花蓮的天然災害所造成的後遺症能有序有效的盡快完成,也有助於恢復市容與分清權責與更積極的效率看到一個負責任的政府。
